福建2008年秋招公务员1892名一律网上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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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海峡导报 2008-8-29 08:59:31 |
闽今秋招公务员1892名 9月1日起全省全面开通网上报名 导报讯 (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)我省今年秋季招考1892名公务员,9月1日开始报名,考试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,9月29日笔试。昨日,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联合对外发布《2008年秋季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。 ●全省一律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全省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考人员要在9月1日8时—9月10日24时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(www.fjkl.gov.cn),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,并通过网上银行 (指定为招商银行“一卡通”和建设银行龙卡)缴纳报名费用。 报考者可在9月3日上午8时—9月12日16时登录以上网址,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如果资格初审未通过,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。 ●九类人不得报考 公告规定,不招考录用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、试用期内和服务年限(不含试用期)未满4年的公务员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在2004-2008年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、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公务员,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名。 报考者年龄基本要求为1973年9月10日至199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(18至35周岁)。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前取得。招考职位的条件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,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。 ●笔试范围参照大纲 笔试时间:所有报考者于9月29日上午8:00-10:00考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试卷;报考法院、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,上午11:00-12:00考相关专业科目;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,下午3:00-5:30考《申论》试卷。 笔试内容: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 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。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。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,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,其考试范围为 《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》中的法理学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者可免予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。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 《公安基础知识》(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)。 笔试地点: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。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。 成绩查询:报考者可在10月23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。 据悉,此次 《招考简章》将于8月31日公布,届时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(www.fjkl.gov.cn)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、职位、考试类别、资格条件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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